将几个成就换钱后,程玉开始回忆脑海中关于三我抡的描述。
三我论
即,本我,自我与超我
本我,是在潜意识形态下的思想,代表思绪的原始程序,最为原始的、属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如饥饿、生气、繁殖欲望等,本我为与生俱来的,亦为人格结构的基础去且只遵循一个原则--享乐原则。
自我,大致上共通是指个人有意识的部分,自我是人格的心理组成部分。在这里,现实原则暂时中止了快乐原则。由此,个体学会区分心灵中的思想与围绕着个体的外在世界的思想。自我在自身和其环境中进行调节。
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份,超我倾向于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对立场,而对"自我"带有侵略性。超我以道德心的形式运作,维持个体的道德感、回避禁忌。
简而言之,本我,代表欲望受意识遏抑,自我,负责处理现实世界的事情,超我,是良知或内在的道德判断。
三我之间的关系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可以从他们之间的联系中得到合理的解释,自我是永久存在的,而超我和本我又几乎是永久对立的,为了协调本我和超我之间的矛盾,自我需要进行调节,若个人承受的来自本我、超我和外界压力过大而产生焦虑时,自我就会帮助启动防御机制,防御机制有压抑、否认、退行、抵消、投射、升华等等。
人们或许可以把自我与本我之间的关系与骑手与马之间的关系作个比较,马提供牵引能量,而骑手有决定目标的权利,并引导这匹有力的马向着目标移动,但是在自我与本我的关系中,经常会发现不太理想的情况,骑手被迫带着马朝着它想去的地方去。
(骑手:自我;马匹:本我;行进的实际方向: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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