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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夏日灼心,烈日炎炎。遗珠从自己的房间到书房不过几步的距离,便被晒出了一层薄汗。

靠近房门时,她不由地加快了脚步。原因无他,只因花御一房中放有珍贵的冰山,很是凉爽。

那些冰都是去年冬天埋在地窖里的,保存起来十分不易,各宫能分到的数量都有限。偏生皇后疼爱花御一,生怕他受了半分委屈,所以什么好东西都往他这里送。

遗珠近日当值勤快,也是有点儿蹭冰的意思在。不然就算回房呆着也十分闷热,什么都不干就会出一身的汗。

不过今日与平日不同的是,遗珠进了房门,丝毫没注意到书房内的凉爽。她的注意力,全都凝聚在了花御一的身上。

她早就知道他好看,但她从未想过,散下一半长发的花御一竟然这样好看。

他本就生得十分俊朗,冰肌骨,不似凡人。只因常年束发,又刻意板着张脸,显得过于严肃生硬。

这回头发一放下来,他的气质顿时柔和了许多,有种说不出的惊艳。

遗珠默默看了他半天,花御一也看着她,似乎在等待着她的称赞。

结果遗珠酝酿了很久,只是说了一句,“看来发型真的很重要啊……”

花御一:“……”

不过,经过这些天的训练,花御一的音量已经越来越大了。遗珠根本没机会揪他头发,也不舍得揪。那瀑布一般的长发光滑如缎,一看就是天生发质极好,又经过悉心保养的,遗珠舍不得下手。

她闲着无事,便把玩着自己的头发,听花御一背书。

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花御一的口才虽然不行,脾气又不好,但在读书这方面,他的确是个天才。

遗珠起初以为,他是因为整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书,所以学问才这么好的。可后来她就渐渐发现,花御一竟然是记忆力超群。说过目不忘或许有些夸张了,但是一篇文章看上几遍,他就能大致背诵出来,这也算是十分了得了。

遗珠小时候也是念过书的,后来跟着步行云,看医书的时候就比较多,一些经典就看的少了,但也没有落下。

有时候花御一背错了一个字,她还能听出来,就去纠正他。

他只以为遗珠是不识字的,起初还不理会她。等后来自己再看时,才发现遗珠说得没错,不由对她刮目相看。

他虽然没有出言夸赞,但用那种惊讶又意外的眼神看向她时,遗珠心里就已经很是得意了。

“你,读过书?”

花御一不由对遗珠的过去更加好奇了,要知道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普通老百姓要吃饱穿暖都非常困难,读书简直是一种奢侈。

一般来说只有王公贵族家的公子才会读书写字,至于女孩儿,识字的就更少了。

遗珠见他露出狐疑的表情,不由暗自后悔自己的大意,慌忙补救道:“我爹爹是大夫,自然看过不少医书。我小的时候同他去乡下避难,他闲着无事,便教了我一些。”

花御一对步行云印象不好,一点儿都不想提起他,所以只是“哦”了一声,便把这茬揭了过去。

就这样,遗珠又陪着花御一念了一个月的书。他说话的气息已经越来越稳当了,只不过他捂着耳朵,听不到自己的进步。

有时候遗珠甚至感觉他背书时与常人无异了,不由惊喜地看着他,可花御一听了却是不信,只说她诓骗他。

因为等他松开耳朵再说话时,就又退化回了原先的水平。

遗珠觉得很神奇,私下里去请教步行云这是怎么回事。步行云看着她故弄玄虚地笑笑,伸手撩了撩自己的银发,“我,就是这么厉害。”

虽说步行云的疗法小有成效,但只有遗珠听到有什么用呢。步行云也是精明,悄没声儿地请来了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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